依据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(住建部第11号令)和《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([2020]39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,经与相关部门核查比对,怡康苑、怡祥苑、怡和苑、怡濂苑、怡溪苑、怡庐苑、怡芳苑、怡居苑共有22户住房保障对象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)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,现对上述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。
附件:
(10.18)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.xls
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
2022年10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