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相关部门核查,怡和苑共有580户住房保障对象(具体名单详见附件),因收入超标、住房面积超标原因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。依据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(住建部第11号令)、《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》(建保[2010]87号)和《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(九府办发〔2020〕39号)等相关文件对保障房实行动态管理的要求,现对上述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其相应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。
附件: 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580户(公示).xlsx
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
2024年12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