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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核查,51户公租房承租家庭不再符合承租条件
字体【】  编辑日期:2025-02-28   单位: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  保护视力色:

    

近日,根据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(住建部第11号令)和《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》(九府办发〔2020〕39号)等文件精神,我中心会同有关部门,对怡庐苑二期、怡嘉苑公共租赁住房(含廉租房)进行定期核查。经核查,发现共有51户承租对象因住房面积超标、收入超标等原因,已不再符合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(含廉租房)保障条件。

对此,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第一时间对该51户承租家庭在系统内冻结住房保障资格,下发《取消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》,要求限期整改。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将继续强化定期动态核查,确保覆盖所有住房保障对象,对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承租家庭及时整治,切实做到发现一起、整治一起。(供稿人:王佳瑾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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