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对逾期未按规定办理交房入住手续的公
租房中签对象进行清理的公告
目前尚有6户逾期未按规定办理交房入住手续,依据公租房相关政策和交房通知要求,此6户中签对象将视为自动放弃住房保障资格,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。
上述对象书面告知单已发放到各街道社区,请自行及时领取。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1月6日前(工作日内)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前往市住房保障中心(房产交易中心二楼保障房窗口)进行申述,否则视为认同,其房源统一收回并将纳入待分配房源重新进行摇号分配。
特此公告
咨询电话:
房屋管理科0792-8100725;分配审核科0792-8136274
九江市住房保障中心
2019年10月24日